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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的晚上,一位父親把一輛黑色的本田車交給只有14歲的女兒,讓她在中山路上行駛。這種行為,是慈愛的爸爸滿足了女兒兒童節的愿望?還是糊涂的父親全然不顧自己和女兒的生命安全? 初三小女生愛開車 一位溺愛孩子的父親,一個剛滿14歲的女兒。6月1日兒童節這天的22時30分,在和平區中山路三經街路口,沈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和平一大隊的民警正在這里進行交通整治。一位接剛補完課女兒回家的父親答應了女兒“兒童節,我想要開一會兒車”的請求,將車輛交給了上初中三年級的女兒駕駛,結果開出沒多遠,就被執勤交警攔下…… 當日23時30分,在交警和平一大隊的業務室內,記者見到了這對父女。14歲的小女生正坐在椅子上,還不清楚發生了什么事。他的父親正在接受交警的調查。 “我真知道錯了!我的孩子今年上初三,每天學習到很晚,天天還有補課。今天是六一兒童節,晚上她還有課要上。22時我去接她回家的路上,她對我說想要開一下車,由于她還未到法定年齡,因此并沒有取得駕駛資格,但我看孩子平時太累了,就答應了。”孩子父親一臉誠懇地說。 據介紹,這名叫“小曼”(化名)的14歲女孩平時對駕駛機動車特別感興趣,并曾經在駕駛學校學習過。就是因為沒到18周歲法定年齡,因此沒法取得駕駛資格。“孩子的學習任務太繁重了,我就是想在兒童節這天讓她放松一下。我的女兒學習很好,還有20多天就要參加中考了,我想讓她高興高興。”孩子的父親說。他們家在外地,來沈做生意已經有20多年了。“唉,女兒只開過了一個交通崗,就被警察攔住了,實際距離還不到兩公里。我知道這么做是不對的。”小曼的父親很懊悔。 遇著警察急忙換座 在小曼的身份證上記者看到,小曼是1996年年末出生的,今年14歲半,此時她坐在椅子上有些緊張。一位民警不住地安慰她:“沒有什么事,你別害怕,一會兒辦完手續,就讓你們回家!”交警和平一大隊的民警張震和陳沖介紹,當時他們正在進行酒后駕駛等違法行為的整治,“一輛黑色的本田轎車由西向東行駛過來,當這輛車看到前方有民警進行檢查時,駕駛座位上的一個女孩急忙停車和坐在副駕駛上的一名中年男子換座位,被我們發現后攔截下來。在將兩人帶到執勤崗亭后,兩人承認了是父親把車交給并沒有取得駕駛資格的女兒開的事實。”記者在小曼所寫出的事實經過材料上看到:“當晚父親接我回家,路上我主動說想要開一段車,隨后我開車沿中山路由西向東走,開到中山路三經街時遇到了警察……” 父親被罰款2000元 得知小曼第二天早上7點還要上學,辦案交警們都加快了辦理各項手續的時間,可是由于相關材料復雜,等到全部辦理完畢并且兩人在法律文書上簽了字,已經是2日的1點多了。 “由于小曼的父親明知小曼沒有取得駕駛資格而將車輛交給小曼駕駛,因此觸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人員駕駛車輛’的規定,因此對小曼的父親處以罰款2000元的處罰。另外由于小曼無證駕駛,應處以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但小曼未滿18周歲屬未成年人,按照相關法律對小曼的行政拘留不予執行。”交警和平一大隊的辦案民警許志剛告訴記者。 |
| [發布者:yezi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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