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招生錄取制度改革,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根據教育部有關自主選拔錄取招生文件精神,我校2013年繼續開展自主選拔錄取工作。 一、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專家評審委員會,全面負責自主選拔錄取招生的材料審核、測試、資格認定等工作。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專家評審委員會接受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 二、招生計劃 我校2013年自主選拔錄取招生計劃控制在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 三、招生專業 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專業分A、B、C、D四類,考生只能選擇一個類別,并報考其中一個專業。 具體專業見下表:
四、報名條件 思想品德優秀、身心健康,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請材料: (一)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信息學)省級賽區二等獎及以上者; (二)全國創新英語大賽(《高校招生》雜志社主辦)中獲“優勝者”獎項者; (三)具有招生專業學科特長、創新潛質或超常培養潛能,有相關書面材料可以證明的學生。 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在高中階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時數達到20小時以上、積極參加各項文體活動并取得優異成績者優先(須附相關書面證明材料)。 凡報考我校自主選拔錄取的考生不能同時報考我校保送生。 五、報名方式 (一)學生本人申請并經所在中學推薦。 (二)地市級以上重點中學推薦名額文理合計不超過3人,一般中學推薦名額文理合計不超過1人。我校不專門向中學下發推薦名額通知,中學直接向我校推薦即可。 推薦名額超過上述規定的中學,我校將根據報名人數的實際情況,有權決定取消該校所有學生的報名資格。 六、報名程序 采取網上報名和書面申請相結合的方式,兩者缺一不可。 (一)網上報名 登陸中央財經大學(招生辦)本科生招生網,仔細閱讀《報名須知》,按照要求注冊并選擇進入“自主選拔錄取”,填寫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后提交。 (二)書面申請 考生在網上報名之后,需提供以下書面材料: 1.《中央財經大學2013年自主選拔錄取報名表》:通過網上報名系統生成后打印; 2.《 中學推薦信(自主選拔錄取).doc》點擊下載; 3.《 4.與報名條件有關的證明材料; 5.實行高中新課程改革省份的考生,應提供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的材料; 6.身份證復印件: 將以上材料以A4紙標準,按照“報名表-中學推薦信-個人申請-證明材料-新課程改革省份考生的相應材料-身份證復印件”的先后順序裝訂(不要另制封面)。中學負責收齊本校所有報名考生的材料,統一以郵政特快專遞的方式寄至中央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學生處),信封上注明“自主選拔錄取申請材料”字樣,同時以“省市-中學—姓名”的順序標注報名考生信息。無論考生是否被我校錄取,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七、選拔程序 (一)材料初審: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專家評審委員會對所有申請者的材料進行審核,擇優確定部分考生參加我校的測試。 (二)網上繳費:已通過初審的考生請按照系統提示按規定時間在網上繳納考務費,報到現場不收取考務費。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三)選拔測試:測試包括綜合能力筆試(200分)、專業潛能測試(200分,以面試為主)兩個方面,總分400分。測試主要考察學生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考生無需刻意準備。 (四)資格確定: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專家評審委員會根據測試成績總分及考生的實際情況確定自主選拔錄取候選名單,報請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最終確定自主選拔錄取考生資格名單。 (五)名單公示:自主選拔錄取考生資格名單在我校招生網上公示,中學須在校內予以公示;同時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并經省招辦審核公示。 (六)公示無誤的考生,我校將寄發《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認定證書》。 八、錄取辦法 (一)收到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認定證書》的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報名條件,按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要求參加高考,且在自主批次第一志愿填報中央財經大學,未設自主批次的須在本科一批次第一志愿填報中央財經大學。 (二)A、B、C、D類專業的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考生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分別達到我校在當地同科類調檔線下5分、10分、20分、30分,且不低于當地同科類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我校將予以錄取。 所有享受自主選拔錄取優惠政策的資格考生進校后不享受學校轉專業政策。 (三)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考生的專業依據《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認定證書》中認定的專業進行錄取。 自主選拔錄取與第一批次錄取同時進行的省份,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達到我校在當地同科類調檔線的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考生的專業按照學校招生規定參加正常專業錄取,考生可在所錄專業與自主選拔錄取認定的專業中選擇其一。 九、監督機制 (一)學校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做好自主選拔錄取工作。 (二)自主選拔錄取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三)學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學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申請和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發現有弄虛作假情況,將取消考生認定資格及所在中學三年內的推薦資格。 十、自主選拔錄取工作時間表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2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 (二)申請材料遞交截止時間:2012年12月28日(以寄出郵戳為準) (三)網上查詢初審結果時間:2013年1月15日后 (四)網上繳費時間:初審通過后在系統提示的規定時間內繳費 (五)測試時間:2013年3月9、10日 十一、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10-62288332(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周六、日除外) 紀檢監督電話:010-62288223(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周六、日除外)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39號中央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學生處) 郵編:100081 網址:zs.cufe.edu.cn 十二、本簡章由中央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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