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據教育部的要求,本市各招生院校建立了校長作為法人代表簽發或授權簽發錄取通知書制度。 昨天,市教委發布《2014年北京市屬普通高校錄取通知書簽發人名單的通告》。根據教育部()的要求,本市各招生院校建立了校長作為法人代表簽發或授權簽發錄取通知書制度。 市教委相關負責人表示,2014年本市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高校共計56所,目前已經將2014年北京市屬高校錄取通知書簽發人名單在市教委網站進行了通告。北京青年報記者發現,簽發人基本為校長或院長,有個別院校為副校長、董事長或理事長。(記者 安蘇) |
| [發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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