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長安大學公布2016年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簡章,今招收理工類125人。招生對象為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報名截止日期為4月25日。 三、報名程序 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采用個人網上申請和就讀中學推薦相結合的方式申報。 考生經所在中學審核獲得推薦資格后進行網上報名,并提交紙質報名材料(由中學統一寄送)。各中學應嚴格按照報名條件推薦考生,并在校內公示推薦學生信息,每所中學推薦的學生原則上不超過10人。 (一)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起止時間:2016年4月7日至4月25日。 考生須按系統提示認真填寫和上傳相應材料,未按要求完成報名即視為報名無效。 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信息必須填寫認真完整,包括基本信息、個人照片、中學信息、成績信息、農村學生單招信息(學籍戶籍清楚)及志愿信息等缺一不可。 2.上傳照片應為近期標準證件照。 3.上傳所有申請表掃描頁、中學推薦匯總表、各類證書與社會活動證明掃描頁等相關材料,且掃描件版本號與系統顯示一致。 (二)材料郵寄 推薦中學需在2016年4月28日(以當地郵戳為準)前通過特快專遞將《長安大學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中學推薦匯總表》(見附件)和所有推薦考生的報名材料按推薦列表順序整理后統一裝包,寄至長安大學招生辦公室,考生可在報名系統中查詢郵寄材料的接收狀態。 中學推薦的學生報名材料應以每個學生為單元,以《長安大學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申請表》作封面,學生的各類證書復印件和社會活動證明等材料依次附后。 郵寄紙質材料須蓋章簽字齊全,紙質申請表版本號與網上報名一致(考生網上報名一旦提交確認后請勿再行修改。如有填寫失誤另行修改導致版本號和掃描件不一致的,須另行打印蓋章簽字,重新掃描上傳并另行郵寄)。 報名材料恕不退還,如另有需要請自留備份。 四、材料審核 我校將在5月下旬組織專家根據考生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等部門對考生戶籍、學籍資格的審核結論,按照《長安大學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報名材料審核辦法》進行審核,并確定審核合格名單,合格名單在6月份通過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長安大學本科招生微信平臺向社會公布。我校不再單獨組織考試選拔,審核合格的考生可直接填報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考志愿。 五、錄取原則 1.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審核合格的考生須參加全國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2.單獨設置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錄取志愿投檔方式的省份,合格考生須在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特殊類型批次填報,未設置單獨報考批次志愿欄的省份合格考生應在第一志愿或A志愿位置填報。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有專門規定的,應參照相關要求報考。其他志愿填報方式不按照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錄取方式對待。 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第一批次本科錄取線(即一本線)且按照長安大學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填報志愿的合格考生,請于7月5日前將高考成績單和高考志愿表截圖發送至1027789536@qq.com郵箱。 3.請合格考生在公布的本省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專業計劃范圍內填報專業志愿,且必須服從專業調劑。 4.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按照所在省第一批次本科錄取線(即一本線)投檔,由長安大學按照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分省分專業計劃審查錄取,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專業。 5.投檔錄取過程中,我校將積極與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溝通協作,做好錄取工作。并根據各省(區、市)審核合格考生報考情況及生源質量,對生源不均衡的省份進行適當調整。 6.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分省計劃未完成的招生名額不能挪至所在省其他批次錄取,僅作為專項計劃調入其他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生源較好的省份完成該專項計劃招生錄取,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
| [發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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