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長安大學公布2016年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簡章,今招收理工類125人。招生對象為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報名截止日期為4月25日。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和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有關部署,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6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6〕6號)精神,長安大學2016年繼續實施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 一、招生計劃及專業(類) 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為理工類125人,具體招生專業(類)為:
長安大學將根據各省(區、市)審核合格考生情況確定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分省分專業(類)擬招生計劃數,并在6月份通過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長安大學本科招生微信平臺向社會公布。 二、招生對象及條件 (一)招生對象 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按有關省(區、市)公布的范圍為準。 (二)報名條件 1.符合2016年統一高考(精品課)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4.預期高考成績應在所在省第一批次本科錄取線(即一本線)上; 5.品學兼優,具有勤奮刻苦的品質和報國興業的遠大理想。 三、報名程序 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采用個人網上申請和就讀中學推薦相結合的方式申報。 考生經所在中學審核獲得推薦資格后進行網上報名,并提交紙質報名材料(由中學統一寄送)。各中學應嚴格按照報名條件推薦考生,并在校內公示推薦學生信息,每所中學推薦的學生原則上不超過10人。 (一)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起止時間:2016年4月7日至4月25日。 考生須按系統提示認真填寫和上傳相應材料,未按要求完成報名即視為報名無效。 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信息必須填寫認真完整,包括基本信息、個人照片、中學信息、成績信息、農村學生單招信息(學籍戶籍清楚)及志愿信息等缺一不可。 2.上傳照片應為近期標準證件照。 3.上傳所有申請表掃描頁、中學推薦匯總表、各類證書與社會活動證明掃描頁等相關材料,且掃描件版本號與系統顯示一致。 (二)材料郵寄 推薦中學需在2016年4月28日(以當地郵戳為準)前通過特快專遞將《長安大學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中學推薦匯總表》(見附件)和所有推薦考生的報名材料按推薦列表順序整理后統一裝包,寄至長安大學招生辦公室,考生可在報名系統中查詢郵寄材料的接收狀態。 中學推薦的學生報名材料應以每個學生為單元,以《長安大學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申請表》作封面,學生的各類證書復印件和社會活動證明等材料依次附后。 郵寄紙質材料須蓋章簽字齊全,紙質申請表版本號與網上報名一致(考生網上報名一旦提交確認后請勿再行修改。如有填寫失誤另行修改導致版本號和掃描件不一致的,須另行打印蓋章簽字,重新掃描上傳并另行郵寄)。 報名材料恕不退還,如另有需要請自留備份。 四、材料審核 我校將在5月下旬組織專家根據考生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等部門對考生戶籍、學籍資格的審核結論,按照《長安大學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報名材料審核辦法》進行審核,并確定審核合格名單,合格名單在6月份通過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長安大學本科招生微信平臺向社會公布。我校不再單獨組織考試選拔,審核合格的考生可直接填報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考志愿。 五、錄取原則 1.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審核合格的考生須參加全國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2.單獨設置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錄取志愿投檔方式的省份,合格考生須在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特殊類型批次填報,未設置單獨報考批次志愿欄的省份合格考生應在第一志愿或A志愿位置填報。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有專門規定的,應參照相關要求報考。其他志愿填報方式不按照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錄取方式對待。 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第一批次本科錄取線(即一本線)且按照長安大學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填報志愿的合格考生,請于7月5日前將高考成績單和高考志愿表截圖發送至1027789536@qq.com郵箱。 3.請合格考生在公布的本省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專業計劃范圍內填報專業志愿,且必須服從專業調劑。 4.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按照所在省第一批次本科錄取線(即一本線)投檔,由長安大學按照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分省分專業計劃審查錄取,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專業。 5.投檔錄取過程中,我校將積極與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溝通協作,做好錄取工作。并根據各省(區、市)審核合格考生報考情況及生源質量,對生源不均衡的省份進行適當調整。 6.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分省計劃未完成的招生名額不能挪至所在省其他批次錄取,僅作為專項計劃調入其他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生源較好的省份完成該專項計劃招生錄取,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六、監督機制 1.學校在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錄取工作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審核合格名單、錄取名單均實行三級信息公開,結果將在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推薦中學應重視推薦工作,嚴格把關,推薦符合條件的優秀學生,公開招生簡章和推薦標準,并公示推薦的考生名單和相關材料,做到信息公開和程序透明。 推薦中學推薦失實的將向教育主管部門通報并取消該中學推薦資格。考生申報資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的,將向教育主管部門上報并取消考生錄取資格,已經取得學籍的,將予以注銷。 3.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工作進行監督。凡發現在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過程中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其他說明 1.簡章內容由長安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相關政策有所調整,將按照教育部政策執行。對本簡章另有說明或補充的,將會及時在長安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發布。 2.體檢標準與學費標準等未盡事宜按照《長安大學2016年招生章程》執行。 3.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4.長安大學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時間表如下:
八、聯系方式 地址:陜西省西安市南二環路中段長安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710064 咨詢:029-82334104 82334813 投訴:029-82334044 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125.76.215.86 長安大學本科招辦微信:zsb82334099(更多招生考試信息,網上報名指導和解讀將通過微信統一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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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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