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教育部門出具證明,聾啞人完全能夠勝任特殊學校聾啞人教學工作崗位,但瀘州失聰大學生彭繼宏仍無緣教師公招。人社部門介紹,主要在于當前的人事招考政策制約,“除了教師資格證,包括面試、體檢均無法通過。” 不過,國務院法制辦官方網站披露的信息則顯示,從2010年起,教育部()即啟動了《殘疾人教育條例》修訂工作。該條例修訂草案顯示,今后聾啞人當老師,或將有章可循。 《殘疾人教育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專門對特殊教育教師專業證書以及殘疾人申請教師資格、聘任教師崗位等進行了明確。其中,修訂草案第三十一條明確:“國家實行特殊教育教師專業證書制度。”第三十四條進一步明確:“已獲得教師資格規定學歷的殘疾人,申請教師資格、聘任教師崗位,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學校應當根據崗位特點和殘疾類型,適當放寬對身體條件、普通話水平的要求,著重考核其教育教學能力。” 今年3月,該修訂草案已完成了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程序,進一步修改后的修訂草案將報國務院常務會議審定。(成都商報 張柄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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